关于开展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翟东锋审核人:发布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68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http://gs.upc.edu.cn/2020/0824/c14664a314796/page.htm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2021年12月前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

请未完成2019级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相关学院在2021年12月31日前核实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材料是否完备、组织专业实践答辩并提交专业实践成绩。

对于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专业实践成绩或手续材料不完备的同学,学校将认定为未完成培养计划相关内容,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院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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