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9月批次学位申请与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翟东锋审核人:发布时间:2021-06-23浏览次数:247

关于做好20219月批次学位申请与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公司有关导师和研究生:

公司20219月批次学位申请与审核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本批次学位申请工作原则上只面向目前还剩一次学位申请机会或者2021年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期间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grees.upc.edu.cn,菜单栏:学位/毕业学位/毕业资格审查提交)提交申请,资格审查时间为628日之前。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1.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均需参加论文预答辩,未通过论文预答辩的博士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2.原则上应组织开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其他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由院部自主决定、自主安排进行。

(三)学位论文送审和学术规范性检测

1.硕士生学位论文一律要求由院部外送专家盲审,不再允许明审和内审,具体由各院部根据工作实际自主启动。

博士生学位论文一律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拟于7月初进行。各院部应于72日前将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2.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性检测,各院部应于72日前将所有待检测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文档内容为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

(四)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

1.各院部利用小学期或者暑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为提升答辩效果,保证答辩质量,各院部要在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实行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3.申请学位人员应在通过论文答辩后3天内,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signIn?school=10425),核对完善个人学位授予信息并确认提交。

4.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时间不晚于830日。

三、材料报送

各院部91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和有关电子版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并及时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校验、预报送和审定操作。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及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按专业学号排序报送);

2.kaiyun体育登录网页入口申请博士学位员工简况表一式一份(提交校学位会审议);

3.本批次未获学位人员名单统计表(注明原因);

4.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5.存档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提交国家图书馆存档);

6.装订成册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一份;

7.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结果汇总表;

8.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

9.研究生学位论文存档电子版论文名单。

10.不授(缓授)学位人员学位审核情况备案表

11.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意见汇总表(一式2份,提交学位办1份)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议定和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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