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申报购房安家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函〔2019〕38号)要求,现将公司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从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全职来公司工作,在青岛落户或办理《山东省居住证》,与学校签订五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来公司工作之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3.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一级演职人员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二、购房安家补贴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补贴。
购房安家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个家庭只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同属引进优秀人才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标准发放。
三、申报材料
1. 《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份。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2. 集团与引进人才签订的五年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3. 人才认定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青岛市高层次优秀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承诺书》(附件3)。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于11月5日(周二)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120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评价认定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3:青岛市高层次优秀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承诺书.docx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19年11月4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特种实验楼C40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idongfeng@upc.edu.cn。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新能源学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