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黄淑芳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10-11浏览次数:183
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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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31号)要求,为做好公司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包括:教学实验项目情况(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基表七),详见附件及说明。 三、填报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要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集团代码为“10425”,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3.基表四、五、六中“实验室编号”、“实验室名称”及基表六中“房屋使用面积”可参考表1-8-1本科实验场所。 4.基表四中教学实验项目是指本学年纳入教学计划且实际开出的教学实验项目;基表六中实验室如由几个实验室(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应按一个实验中心(实验室)填写,如油气地质与勘探实验教学中心、地球探测实验教学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中心。 5.各单位须明确负责统计的人员,负责汇总本单位所有表格并检查无误后,10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k@up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6981307。 附件:相关表格及填报说明.http://jwc.upc.edu.cn/2019/1011/c545a220222/page.p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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